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和《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規(guī)定的要求,結合貫徹落實《威海市文登區(qū)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的通知》,現(xiàn)公布威海市文登區(qū)水利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。信息公開年報分為6大部分,分別是:1.總體情況,2.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,3.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,4.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情況,5.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,6.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。
本報告中所列數(shù)據的統(tǒng)計時限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。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威海市文登區(qū)人民政府門戶網站(http://www.315shenghuo.com)下載。如對本報告有疑問,請與威海市文登區(qū)水利局聯(lián)系(地址:威海市文登區(qū)龍山路54號,郵箱:wdslj@wh.shandong.cn,電話:0631-8452958,傳真:0631-8801958)。
一、總體情況
2020年,區(qū)水利局認真貫徹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,健全運行機制,保證了政府信息公開效果。全年通過文登區(qū)政府網站信息公開平臺和微信公眾號“文登水利”等形式,及時、全面、有效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,積極受理和回復各方面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,使廣大公眾得到了及時、高效的政府信息公開服務。
(一)主動公開情況
我局按照《條例》的規(guī)定,除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不予公開及涉密等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,均能及時主動向公眾、企業(yè)及社會各界公開,確保機關行政公開、公正、透明。2020年,我單位通過文登區(qū)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、微信以及新聞媒體等多種形式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53條。
1、從渠道和形式看,文登政府信息公開平臺235條,“文登水利”微信公眾號118條。
2、從內容分類看,公告公示5條,機構職能3條,人事信息1條,工作動態(tài)114條,政策文件4條,政策解讀3條,重點領域信息公開84條(其中,財政信息5條、三大攻堅戰(zhàn)信息10條、社會公益事業(yè)建設領域45條、行政執(zhí)法公示24條),政務公開組織推進5條,執(zhí)行公開1條,決策公開8條,管理公開4條,服務公開1條,結果公開2條。
(二)依申請公開情況
2020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事項2件,申請主體為自然人,已按期答復。我局高度重視依申請公開事項的答復,嚴格按照《條例》要求開展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工作,由專人負責協(xié)調有關科室研究答復意見,對重點問題由局分管領導牽頭,辦公室與有關業(yè)務科室認真研究分析,并按照規(guī)定程序、在規(guī)定時限內妥善答復申請人,確保申請人對答復意見滿意。
(三)政府信息管理情況
1、加強領導體系建設。根據局領導班子人員和工作分工的變化情況,及時調整充實了文登區(qū)水利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,確保組織機構健全、工作人員到位、職責分工明確。
2、完善制度管理機制。完善依法申請公開、限時公開、申請受理、考核監(jiān)督、保密審查、社會評議、責任追究等工作機制,進一步規(guī)范工作流程和工作標準,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安全、有效、有序進行。
3、強化政府信息管理。抓好政府信息公開的管理工作,嚴格政府信息公開符合審批和發(fā)布流程,強化保密審查、法律審核機制,確保政府公開信息符合保密規(guī)定,避免出現(xiàn)法律糾紛。公開信息涉及業(yè)務工作的事項,均及時與業(yè)務科室做好對接溝通,充分征求意見,研究分析公開信息是否違背公眾利益、是否對企業(yè)和個人信息造成影響,統(tǒng)籌考慮公開信息的社會效益,據此確定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和范圍。2020年,沒有發(fā)生涉密信息被公開的情況。
(四)平臺建設情況
2020年,我局采取文登區(qū)人民政府網站網上公開為主,“文登水利”微信公眾號、廣播電視、報紙等媒體報道為輔的公開方式,將網上信息公開作為信息公開工作重點,積極發(fā)揮文登區(qū)人民政府網站作為我局政府信息工作第一平臺的作用,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,將所有可公開信息在規(guī)定的時限內予以公開,進一步鞏固完善我局信息公開網上渠道,確保信息公開的時效性和有效性。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,嚴格依照法律規(guī)定,切實落實“三告知”制度,堅持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民生信息作為政務公開的重要內容。一是深入解讀重要政策措施,圍繞 2020年全區(qū)重點工作,全面公開、精準解讀相關政策措施,2020年發(fā)表圖文政策解讀3篇。二是積極回應社會關切,發(fā)布《威海市文登區(qū)砂資源管理實施方案》、《威海市文登區(qū)河道采砂規(guī)劃(2020—2024年)》、《關于威海市文登區(qū)145條河道及68座小型水庫(塘壩) 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劃定工作的通告》、《威海市文登區(qū)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理辦法》意見征集4次。
(五)監(jiān)督保障情況
進一步加強區(qū)水利局信息公開制度化、規(guī)范化,依法維護國家秘密安全,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水利局工作信息。圍繞區(qū)委、區(qū)政府工作大局和重點,堅持以“公開為原則,不公開為例外”的原則,加大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力度。并對公開目錄和公開指南隨時進行審核和更新,做到公布信息及時準確。2020年,我局嚴格按照《條例》要求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,在政府信息公開監(jiān)督檢查和考核工作中,未發(fā)現(xiàn)有違反《條例》要求的情況,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投訴、舉報,也無其他責任追究的情形。
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第二十條第(一)項 | ||||
信息內容 | 本年新 制作數(shù)量 | 本年新 公開數(shù)量 | 對外公開總數(shù)量 | |
規(guī)章 | 0 | 0? | 0 | |
規(guī)范性文件 | 0 | 0 | 0 | |
第二十條第(五)項 | ||||
信息內容 | 上一年項目數(shù)量 | 本年增/減 | 處理決定數(shù)量 | |
行政許可 | 0 | 0 | 0 | |
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| 0 | 0 | 0 | |
第二十條第(六)項 | ||||
信息內容 | 上一年項目數(shù)量 | 本年增/減 | 處理決定數(shù)量 | |
行政處罰 | 23 | -13 | 10 | |
行政強制 | 0 | 1 | 1 | |
第二十條第(八)項 | ||||
信息內容 | 上一年項目數(shù)量 | 本年增/減 | ||
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 | 2 | ?0 | ||
第二十條第(九)項 | ||||
信息內容 | 采購項目數(shù)量 | 采購總金額 | ||
政府集中采購 | 0 | 0 |
三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
(本列數(shù)據的勾稽關系為: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,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) | 申請人情況 | ||||||||
自然人 | 法人或其他組織 | 總計 | |||||||
商業(yè)企業(yè) | 科研機構 | 社會公益組織 | 法律服務機構 | 其他 | |||||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(shù)量 | 2 | ?0 | 0 | 0 | ?0 | 0? | 2 | ||
二、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(shù)量 | 0 | ?0 | 0 | 0? | 0? | 0 | 0 | ||
三、本年度辦理結果 | (一)予以公開 | 1 | 0? | 0 | 0? | 0? | 0 | 1 | |
(二)部分公開(區(qū)分處理的,只計這一情形,不計其他情形) | 0 | ?0 | 0 | 0? | 0? | 0? | 0 | ||
(三)不予 公開 | 1.屬于國家秘密 | 0 | 0? | 0? | 0 | ?0 | 0 | 0 | |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規(guī)禁止公開 | 0 | 0? | 0 | 0 | 0? | 0? | 0 | ||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穩(wěn)定”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4.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| 0 | ?0 | 0 | 0? | ?0 | 0? | 0 | ||
5.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| 0 | ?0 | 0 | 0 | ?0 | 0 | 0 | ||
6.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| 0 | 0? | 0? | 0 | 0? | 0? | 0 | ||
7.屬于行政執(zhí)法案卷 | 0 | 0? | 0 | 0 | ?0 | 0 | 0 | ||
8.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| 0 | 0? | 0 | 0 | 0? | 0? | 0 | ||
(四)無法 提供 | 1.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| 0 | ?0 | 0? | 0 | 0? | 0? | 0 | |
2.沒有現(xiàn)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 0 | 0? | 0? | 0? | ?0 | 0 | 0 | ||
3.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| 0 | 0? | 0? | 0? | ?0 | 0 | 0 | ||
(五)不予 處理 | 1.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| 0 | 0? | 0 | 0? | 0? | 0 | 0 | |
2.重復申請 | 0 | ?0 | 0? | 0 | 0? | 0? | 0 | ||
3.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| 0 | 0? | 0? | 0? | ?0 | 0 | 0 | ||
4.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| 0 | ?0 | 0 | 0 | 0? | 0? | 0? | ||
5.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| 0 | 0 | 0? | 0 | 0? | 0? | 0? | ||
(六)其他處理 | 1 | 0 | 0? | 0? | 0 | 0 | 1? | ||
(七)總計 | 2 | 0 | 0 | 0 | 0 | 0? | 2 | ||
四、結轉下年度繼續(xù)辦理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四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情況
行政復議 | 行政訴訟 | |||||||||||||
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| 復議后起訴 | ||||||||
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|||||
0 | 0 | 0 | 0? | 0? | 0 | 0 | 0? | 0 | 0? | 0 | 0 | 0 | 0? | 0 |
注:本單位嚴格按照《條例》要求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,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投訴、舉報,也無其它責任追究的情形。
五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
2020年,區(qū)水利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,但還是存在一定不足,主要表現(xiàn)為:一是部分科室、所政務公開工作還不夠重視,思想認識不適應公開要求,提供主動公開信息積極性不足;二是新媒體影響力不足,“文登水利”微信公眾號關注人數(shù)不高。
2021年改進措施:
一是強化制度建設和人員培訓。進一步完善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方式和程序,規(guī)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。通過召開培訓會、督導檢查等各種途徑,不斷宣傳當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形勢,提高各科室抓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識和能力。
二是加強信息公開平臺建設。加大“文登水利”微信公眾號的推廣力度,強化網絡媒體的互動和服務功能,更好地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知情權、參與權、表達權和監(jiān)督權。做好與市、區(qū)級政務媒體的溝通,及時上傳信息,保證發(fā)布信息內容合法、完整、準確、及時。
六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
2020年,文登區(qū)水利局共辦理建議提案4條。其中文登區(qū)政協(xié)十屆四次會議政協(xié)委員提案3條,文登區(qū)人大十八屆四次會議人大代表建議1條。對提案中涉及的意見建議,均進行了回應答復,辦結率為100%,并進行公示公開。在妥善處理人民關心的熱點問題的同時,提升了我局機關形象,取得良好效果。
威海市文登區(qū)水利局
2021年1月26日